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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在房山的李医生为外地朋友就业提供“诚信担保”,使朋友被聘为北大仓酒的业务员。但被担保人 却在弄丢单位一万多元结账单并卷走单位近三千元货款后下落不明。李医生被告上了法庭。昨天上午, 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据了解,该案成了本市首例“诚信担保案”。
北大仓酒经销部周先生在起诉书中称,2006年5月12日,李医生为其朋友严忠良出具担保书,承诺 “如被担保人给贵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,本人愿承担连带责任”。2006年8月25日,严忠 良在弄丢单位一万多元的结账单后自行离职,下落不明。严忠良离职时还带走了客户给付的2980元货款。 欠款和货款合计,周先生要求李医生赔偿上述款项2.1万余元。
“我是最冤枉的!”李医生拿出几张严忠良留给他的照片告诉记者,3年前和严相识,当时对方是 一家医药公司推销员。李医生说,严忠良应聘的业务员每天都和钱打交道,如果没有人给他担保,酒店 老板根本不可能聘他。但是直到自己被起诉,他才知道严欠款跑掉了。李医生认为自己对严忠良是有恩 之人,他不该这样不讲信用害自己。
至于周先生的起诉,李医生表示,既然自己在担保书上签了字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经法庭调解, 李医生承诺于2006年12月20日前给付周先生1万余元;并经授权去严忠良弄丢结账单的酒楼讨要 “无单货款”。
据悉,由于目前外地职工卷钱一走了之的事情时有发生,所以一般公司在聘用业务员等要职时, 都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者有正当职业的人为外地职工作担保。但是人事担保是否具有合同效力, 目前在理论界还有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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